春節都過去一個多月了,陽台上還晒著臘肉,這個味道我怕得要命。媽媽年年醃臘肉,但現在家裡人口簡單,我實在不知道她醃了給誰吃,媽媽說:「我吃呀!」才怪,糖尿病又高膽固醇,媽媽能吃多少?

在EMBA 班上,我的外號是「吐司女王」,女王一詞就當是同學客氣了,班上女生很少,個個是女王,但吐司的確是我的最愛,記憶所及,幾乎每一堂課我都會拎著一袋吐司進教室。晚上上課,不少人空著肚子來,下課時間,我的吐司可熱門了;不,不只如此,我愛吐司還有更深的理由,應該說,我愛吐司根本已上了癮;吐司裡有我的鄉愁;也許就跟臘肉對媽媽的意義一樣吧。

大時學代,家境太差,家教賺的錢全數都得交給早已退休的爸爸掌管,再由他分配一點點零用錢給我;在我們家,孩子自己賺錢自己花的觀念簡直是大逆不道,父親常說;「兒女上班賺的錢是爸媽的,因為我們年輕時賺的錢也都給了孩子用…」

大四那年,眼見大學歲月就快過去,心裡有點急了,開始以圖書館為家,每天早上八點準時到法商學院的圖書館報到,念到晚上九點回家,有課上課,沒課念書。

法學院、糧食局邊有家小小的麵包店,那時台北剛剛開始流行吐司不切薄片的吃法,半截吐司只切成2大份,一份厚6、7公分,只要6塊錢,我一早就買了2份,配上開水,如此便解決了一天三餐,又有飽足感又省錢。我整整這樣吃了一年。吃的吐司和念的書疊疊起來,嗯,恐怕差不多高呢。

離開校園進了社會,經濟清況慢慢改善,可以吃各種不同的麵包了,但吐司仍然是我的首選,尤其是白吐司,始終讓我覺得最是滋味無窮;每當啃著一截吐司時,大四那年那種單純念書、喝開水過日子的時光就會回來。

現在給女兒準備早餐,也常常喜歡買吐司,不過──我不會逼女兒跟我一起啃那種白白的吐司,而會天天動點腦筋變點樣子,免得她嫌煩;從這裡,又可以看到吐司的好性格。因為吐司可以變出無窮無盡的花樣來,甜的鹹的,葷的素的,冷的熱的,要烤要炸,裹粉裹醬,全憑自由想像。就是天天吃吐司,也可以吃出千變萬化來;女兒說,媽媽的吐司很具實驗性,「吃你做的吐司三明治讓我覺得很幸福,因為…」因為媽媽笨手笨腳,從來沒見她對廚房之事有什麼天分,唯有對吐司特有研究興趣,動手作出不少創舉。

女兒不知道的是,吐司的滋味就是我人生最想要的滋味。那一段靠著嚼白吐司配白開水的日子,真是心不旁騖,那一年,我著實安安靜靜地念了點了書;古人說定靜安慮得,一點沒錯。這種安定得下來的心情,一直要到過了40的最近,才又慢慢回來。終於回得來,是不是因為我始終未曾拋棄對吐司的一片癡心?吐司就像一個細絲攀勾住不斷前進的人生,一直牽引著讓我從來沒有失去青春。

這樣想來,我斷斷不能在媽媽面前嫌棄臘肉面目可憎、惡聞難忍。我應該理解,媽媽也有她懷念青春的方式與媒介,她也有她帶著鄉愁的食物;再怎麼說,一年就過這麼一次春節,她也吃不了多少,就讓她年年醃點吧,看著幾塊臘肉掛在那裡,我也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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