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為打擊網上點對點盜版活動,和七家唱片公司聯手,要求香港四大主要網路供應商交出22名疑是盜版網友資料,但被網路供應商指此舉違反「個人資料(隱私)條例」,案件鬧上法庭,香港高院判決下令四大網絡供應商,須在10天內,交出22名「黑名單網友」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地址。

唱片公司將利用資料,向每名網友索償約3000元美元(約台幣9萬6000元),並此作先例,陸續對侵權網友提出一連串訴訟。

國際唱片業協會認為判決肯定唱片業界維護版權努力,協會總裁馮添枝表示,涉案的22名網友屬嚴重侵權者,部分人同時擁有300個檔案供下載,及上載未發行的歌曲。

協會指出,向每名侵權者索償,主要是嚇阻及教育,如果侵權者提出庭外和解,協會將積極考慮。

港高院法院強調 ,「個人資料條例」是為保障個人的資料不被外洩,但當資料涉級公眾利益或侵犯私人利益的違法行為時,均可豁免。

【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九隊表示,有關KURO音樂網站提供網友付費下載音樂,對於使用者IP,當初業者也是以「沒有紀錄」為由,拒絕提供,警方表示,唯有立法約束業者,才能依法偵辦。

【2006/01/2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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