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16歲的少年柴瑞克斯,罹患淋巴癌後,因不堪化療之苦,決定改採另類療法,但此舉卻讓他吃上官司,法院可能取消他父母的監護權,強制他接受正規醫療。

維吉尼亞州一名法官21日裁定,柴瑞克斯必須在25日以前向醫院報到,接受醫師認定的必要治療。

判決一出,引發美國社會譁然,許多人認為法院無權剝奪少年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

柴瑞克斯是在去年夏天診斷出「何杰金氏淋巴瘤」,並接受了三個月化學治療,暫時控制住病情;但癌細胞在今年初復發,醫師建議他應繼續化學治療,可是之前化療的痛苦經驗,導致他身體虛弱、令他作嘔,讓他對繼續治療心生疑懼。

少年與他的父母商議後,決定放棄正規治療,轉而四處蒐集資料,最後決定採行墨西哥一家診所的另類療法,食用一種無糖、有機飲食與草藥補充品。

不過,有人因此向當地的社會局檢舉,柴瑞克斯的雙親未讓他接受正規治療,怠忽父母職責。社會局因此提起訴訟,之前並已獲法院判決,柴瑞克斯的雙親有疏失,因此必須和社會局共同監護柴瑞克斯。

此外,今年五月法院也曾判決,柴瑞克斯必須到醫接受正規檢查,以了解其病況目前需要何種治療;身高185、相當有主見的柴瑞克斯雖到醫院去報到,但他僅向醫師說明自己的心意,拒絕接受電腦斷層等檢查。

然而,法院顯然對柴瑞克斯的抗拒相當不滿,最新的裁決是要求他的雙親帶他到諾福克郡的「公主兒童醫院」,將同意書交給腫瘤醫師,針對柴瑞克斯的淋巴癌進行治療。

柴瑞克斯的雙親對法官的裁定感到心力交瘁,但他們仍決定站在兒子這邊,支持他的選擇,準備提起上訴,要求上訴法院延緩執行法官的裁定。

事實上,此事已在美國引起廣泛討論,許多人認為,柴瑞克斯雖未滿18歲,不是成年人,但他有足夠的智慧決定自己身體需要什麼樣的治療。

類似的案例過去也曾發生,去年德州一名12歲的女童凱蒂,也是罹患何杰金氏淋巴瘤,她的父母決定讓她接受另類療法,結果被判失去監護權,凱蒂因此離開父母五個月,但後來回到家中,她仍接受了另類療法。

【2006/07/23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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