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日報(Newsday)21日刊出專文,探討科技帶來的員工製作公司動畫短片(video)的新職場問題。這類動畫也許很好玩,但其內容有時可能令老闆或其他同事難堪、洩露商務機密,甚至可能違法。一般公司尚無處理政策,直到最近才開始洽詢律師,請教該如何應付。

拜電腦、數位相機、手機攝影功能和其他科技之賜,愈來愈多員工可以製作出相當細緻的職場動畫,然後把這類動畫在YouTube.com、MySpace.com及Metacafe等網站張貼,公布給世人觀看。

有些動畫顯示公司職員坐在有輪子的辦公椅上,排成一行,做「努力划船狀」;有的動畫顯示同事「打橡皮筋戰」;有的動畫模擬同事從辦公椅上摔下來的樣子;有的動畫顯示公司員工躲在好朋友身後大跳迪斯可(disco);有的動畫拍到公司員工盜竊辦公室文具。

目前,各公司對此種動畫態度不一。紐約市Cubitt Jacob & Prosek Communications公司的一位女性副總裁,不僅允許員工製作一個長達10分鐘的動畫短片,還與員工同樂,自己也成為動畫中的人物。

報導指出,由於此種動畫的內容,有時令人難堪,甚至可能違法,剛對公司網誌(blog)內容制定了一些規定的雇主,現在又要為職場動畫問題傷腦筋,就這項最新的網路現象,請教律師該如何處理。紐約長島的職場法律師哈柏恩(Matt Halpern)說,他最近開始大約每兩周就接到一些詢問此事的電話。

這個現象顯示,科技固然能讓雇主監視和規範員工的行為,員工也能利用科技消遣(甚至詆毀)老闆或自己的公司。

但是,調查顯示,沒有幾家公司著手處理此一問題。今年3月在網路上對424位人事主管所做的調查發現,65%的主管對職場使用具有多媒體功能的手機,沒有制定規則。調查並發現,只有7%的公司預期在今後六個月內制定相關規定。

調查還發現,對員工使用攝影功能手機及利用它傳送影像制定了規定的公司,只占19%。因員工濫用公家手機而予以開除的公司占6%。因員工濫用手機而加以申誡的公司,占22%。

【2006/08/22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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