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銀行倫敦分行的前女秘書葛琳,因為在職期間遭受同事的「故意聯手欺壓運動」,英國高等法院一日裁決,銀行須支付葛琳八十二萬八千英鎊(約新台幣五千一百萬元)的損失賠償,並支付訴訟費用。

現年三十六歲的葛琳表示,她在職期間,同事們對她的戲弄已踰越辦公室開玩笑的分際,把她逼到精神崩潰。葛琳向法院說,同事的「冒犯、辱罵、恫嚇、抹黑、欺侮、羞辱、追討人情、幼稚、無禮的言語和行為」,讓她受到心理傷害,常坐在辦公桌前低聲啜泣。

葛琳在一九九七年十月進入德意志銀行工作後,曾兩度精神崩潰,自二○○一年十月起就未上班,資方在二○○三年九月終止她的工作合約。

葛琳向法院表示,她服務的單位是「地獄部門」,「四人幫」女同事對她「群起圍攻」、「阻撓工作」,另一名男性同仁以帶有性別歧視和下流的態度對她說話。

法官歐文表示,不論從任何角度來看,四名女同事的行為已達到「暴虐和不講理」的程度,銀行未善盡照顧員工的責任,未保護原告免於受到其他同事的不當行為對待。

德意志銀行否認有違反法定責任或欺凌的行為發生,但表示會尊重法院裁決。該行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此案讓近來接連爆發員工受到欺負、虐待醜聞的倫敦金融服務業再度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倫敦的銀行正致力改變倫敦是由男性主導的挑釁環境的形象。

【2006/08/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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