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九月,雅加達的澳洲大使館爆炸,三名網友將爆炸瞬間拍攝下來,上傳到「Flickr」網站,這個獨家照片透過網路傳遍全球,Flickr更因為「隨手拍」的社群分享理念,紅透半邊天。

締造「Flickr奇蹟」的就是創辦人史都華‧巴菲特爾(Stewart Butterfield)。

Flickr是線上相簿分享網站。2004年二月,當時市場普遍認為線上相簿網站市場已經飽和,沒戲可唱時,巴菲特爾仍然執意架設Flickr網站。靠著網站特有的「標籤」、「互動」和「社群」機制,Flickr一推出,使用者數量就以每年平均25%到50%成長率增加。驚人的成長動能,吸引網路業者爭相併購,去年三月雅虎正式併購Flickr,將Flickr定位為雅虎前進 Web2.0時代的最佳利器。

昨天巴菲特爾應經濟部之邀,來台演講。會後的媒體聯訪,巴菲特爾更調皮的不斷拿著單眼數位相機,拍攝在場媒體,將Flickr的「隨意」精神,發揮至極。

巴菲特爾昨天就表示,Flickr成功不在於網站用了多少技術,而在於利用創意,為使用者製造了多少便利。

他舉網站特有的「標籤」機制說明,以前大家想到「搜尋」,只想到找文章、新聞,但很少人想到就連圖片,也可以進行搜尋。因此在Flickr中,使用者只要輸入「圓形」,或是「外面方的、中間圓的」關鍵字,網站就會自動跳出上千萬張符合條件的圖片,可能是月亮、蘋果,也可能是太陽。

另外,Flickr也開發「虛擬旅行」服務,網友可以將照片和地圖結合,在地圖上點一點滑鼠,就可以在地圖上進行一趟旅行。巴菲特爾認為,這些技術並不難,但是以前就沒有人想到,「就是因為這樣,大家才覺得Flickr很酷。」

昨天巴菲特爾再次提出「世界之眼」(Eyes of the World)概念。他認為,在Flickr世界中,攝影不再是擺好姿勢再照相,每一分、每一秒,世界各地都有值得擷取的畫面,不論是街頭抗爭,或是 Sony電池瞬間爆炸的鏡頭,透過「看見」和「互動」,Flickr讓全球網友都有共享「瞬間」視野的機會。

【2006/09/27 聯合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砂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