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國中小學教師因為精神疾病申請退休或資遣的個案並不多,縣市教育局透露,比較棘手的是沒有病識感的老師,要列入不適任教師處理,又需要相當的程序,令學校頭大。

台中市教育處長張光銘表示,台中市因為精神疾病困擾申請退休的教師,近十年來只有一人。這名教師屆齡,她受疾病所苦,但不是自己請退,是家人幫她申請退休。

張光銘指出,基層教育局對罹患精神疾病的教師,也很難掌握,多數「疑似」憂鬱症、精神官能症的教師,不會「坦白」自己生病了,學校也不好意思「點名」。最棘手的是生病的老師不願求助,部分「疑似個案」教師若要請長假,都以「身體不適」為由休養,即使醫生開診斷證明,也不一定會明確寫出病因。

張光銘說,若請長假連續一年未復職,教師要被資遣,據教育局了解,多數教師「請長假」都以一學期為時限;近三年台中市有兩千人次教師退休,都是屆齡申請,沒有因精神疾病退休。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主任蔡亮長表示,高雄市96年退休的各級學校教師將近400名,其中只有極少數教師是以罹患憂鬱症提出退休申請,但必須有合格醫師的診斷證明。

蔡亮長表示,以憂鬱症等精神疾病提出申請者,符合25年以上年資,經審核通過,可以退休。如果未滿25年,教育局考量患有憂鬱症的教師可能不適合教學,就會鼓勵教師申請資遣。如果教師不願配合,校方可能開教評會列為不適任教師案處理。

【2008/0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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