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購物頻道賣得搶搶滾,消費者滿意度如何?消基會網路調查,有七成六民眾對品質沒信心不買;買過者滿意度也不高,近六成曾發生不愉快經驗。

消基會於6月29至7月7日間以該會網站問卷投票系統調查電視購物頻道滿意度,回收的問卷中,有109人未在電視購物頻道消費,七成六是因為「對品質沒信心」、五成九「擔心退貨麻煩」、五成六則是擔心個人資料外洩(本題複選)。

本次調查有132人曾買過電視購物商品,詢問購買理由,六成八回答「剛好看到、符合需要」,此外方便、可分期付款、享鑑賞期也是消費原因,認為「品質好」的只有百分之三。

調查發現,有一成一受訪消費者每年在電視購物頻道消費超過1.5萬元。最常購買的商品為服裝、配件,其次為影音商品及旅遊套裝行程,消基會認為,應與主力消費群為女性,且高單價商品可分期付款有關。

但調查發現,高達五成九消費者購物後有不愉快經驗,最常見為「商品與廣告不符」占三成八,此外還有兩成「買到瑕疵品」,一成四消費者收到產品有問題,「想問卻發現電視業者與廠商互相推諉」。

消基會指出,電視購物屬於特種買賣,有7天鑑賞期,但有不少消費者想退貨的時候,卻遭業者以產品開封、單據不全等理由刁難,或遇拖延戰術超過猶豫期,甚至要求自付運費等,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應該據理力爭。

消基會舉例,有消費者向購物頻道購買的液晶顯示器有問題,等了四個月才換到新貨不說,安裝後一小時又故障;有人買了一台「淋巴代謝循環機」,事後才發現只是按摩器,不具療效,要退貨卻遭業者以「超過猶豫期」拒絕;還有人買美背商品,七天內退貨卻被要求「支付500元折損費」,都在消費者力爭、消基會介入下,讓業者全額退費。

此外,有9%的人曾經在電視購物頻道買「塑身、減重食品」,消基會指出,不只使用「減肥」、「塑身」字眼才算違規,只要有增加脂肪代謝、排除宿便、輕體、阻油、輕盈、體重管理、抑制食慾、纖細等詞句,均涉及誇大,若稱「改善便秘」,更涉及醫療效能。

【2006/08/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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