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老夫子嘴裡冒出來一些話過了兩千五百年,今天誰都能朗朗上口了,但是語言的重力越流傳、越遞減,說的人和聽的人若是還願意記得和使用那些話語,大多改了用法、也就擰了意思。

餓死人如此 焉用彼相

比方說:「社稷之臣」,指的是一個大國底下的屬臣,身分為「公家(而非國中某一貴族私人所有)的附庸」;但是後世用來,這四個字卻常指扶保政權的棟樑之臣。此外,像是「既來之,則安之。」原本的意思說的是「遠方的人既然受到感化而來投靠了,就要安頓他們。」如今則不外是用於某人新到某處,聽任所遇而不憂慮的意思。

這裡隨手所舉的兩個例子都出於《論語‧季氏第十六》。當時魯國為三個大家族所盤據,季孫氏有其二,孟孫氏與叔孫氏各有其一,顓臾則是「社稷之臣」———也就是「公臣」;不專屬任何一氏一家。季氏準備併吞顓臾為私有之前,曾派遣孔子的弟子冉有(求)和子路前來徵詢孔子的意見,孔子於是打了個導盲的比喻,指斥冉有等人沒有能好好輔佐季氏那瞎子,他說的是:「陳力就列,不能則止。」人臣在位,應盡力陳辭進諫;諫而不聽,就該辭去職位。

孔子的教訓並沒有讓冉有服氣,他反而替主子季氏討藉口,認為顓臾城廓堅固,又鄰近季氏的私邑「費」這個地方,不伐此國,總會遺禍子孫。孔子這才說了「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以及「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這麼一大段話。

在整個辯論過程之中,有一句「焉用彼相」的話,原來是譬喻之詞———相,導盲者。「焉用彼相」說的是:如果在盲人來到危險之地卻不能幫持、快要跌倒了卻不能扶助,那麼還要用這個導盲者作甚麼呢?

這句話在一千五百年後、宋真宗咸平五年(公元一○○三年)正月,銀臺通進司、也是吏部侍郎田錫上奏,原文幾乎就是今天可以通用的大白話:「……莫州奏餓殺一十六口,滄州奏全家餓死一十七口。陛下為民父母,使百姓餓死,乃是陛下孤負(即辜負)百姓。宰相調燮陰陽,啟導聖德,而惠澤不下流,乃是宰相孤負陛下。昔伊尹作相,恥一夫不獲。今餓死人如此,所謂『焉用彼相』。若不別進用賢臣,臣恐危亂之萌,不獨在邊防而在內地也。」

奏章中最後的一句話是關鍵:危險、禍亂即將發生———「不在邊防而在內地」。也就是前面所引用的《論語‧季氏第十六》那一段故事裡,孔子的結論:「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

張家母子 斃命於租屋

台北市詔安街張家一對母子雙雙斃命於賃居屋中。地檢署檢察官和法醫相驗,認為母親張蔡香蘭是年老病死;兒子張金生未向外求助,在陪伴母屍三天之後,喝下加入清潔劑的可樂,導致消化器官灼傷,吐瀉血水而坐在馬桶上猝死。比起整整一千年前,動輒全家餓死十六、七口,看來一對渾身是債、病餓而死的母子的故事並不會比較不慘。

國民黨重新執政之後兩百三十天,讓老百姓凍餒而死,當局卻沒有一個人、用任何一個結構性的觀點、給仍然在饑寒邊緣上的人民一句說明和解釋。這就是草菅民命,這就是率獸食人,這就是當政者辜負百姓。執政者既然執了政,難道真只有曲解原意之後的那兩句「既來之,則安之」可以為治國之準繩嗎?尚未凍死、餓死的人必須醒覺:詔安街租屋中的那一對母子,或許就是明日的我們;祇有暴政會對我們的處境無感至此———他們有貪腐的前總統替他們擋下一切刀矛弓矢,任他們瞎!

(本文作者為作家)

【2009/01/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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