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歸於盡的新聞,無論出現多少次,仍然無法叫人麻木;昨晚亞視新聞記者在案發屋村的某條走廊前做了一個小報導,展示走廊壁報板上兩張「勵志」的貼文,一張是「好夫妻」,另一張是「好父母」。
好夫妻,要乜乜,要物物...
好父母,要乜乜,要物物...
然而,為甚麼要同歸於盡呢?會不會就是因為自覺跟這個「好」字相差得太遠太遠了?
因為真的做不到了...
說一句「加油」是那麼容易,但聽過萬多人傾吐心事的枚方雲頓輕輕提醒我們,一個人,是有可能加油得無法再加的了,你叫他再「加油」,告訴他只要再努力,做到xxyy就成了,那不等如責備他之前沒好好加油努力?
把崇高的標準寫成口號貼出來,對加油得無法再加的人來說,會不會成為一塊照妖鏡,讓他只看到自己有多不好,讓他感覺到自己距離好是多麼的遠...
真的不要再「教導」別人要怎樣做才算好,就真心告訴他們,就算做得不好,也完全是OK的,我們每個人都千瘡百孔,分別只是有些人,有本錢包裝得好一點,有些人,只能以比較真的面目示人,我們都是一樣的,那些好,都只是寫教科書的人為了早點收工,把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簡化至無可能做到的地步吧了。
p.s. 各大傳媒可否停止追訪沈殿霞的病況?你們這種「等著她死」的專業精神,就的讓人很想移民到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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