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寫手指點寫小說不能犯的錯

愛寫的人都有作家大夢,偏偏嘔心瀝血的曠世名著一送進出版社就像回力鏢,自動退回。究竟哪裡有問題?寫小說難出書,最慘的代表莫過1969年美國作家涂爾(John Kennedy Toole),因沒人肯出版他的小說《笨蛋同盟》(A Confederacy of Dunces),最後自殺。他媽媽不死心四處推銷,終於出書。天曉得書大獲好評,得到1981年普立茲獎。

血淋淋的教訓在前,寫小說的新鮮人可不能錯過兩位老牌寫手:影子作家米泰瑪(Howard Mittelmark)和在大學教寫作的紐曼(Sandra Newman)聯手合著的新書《小說不是這樣寫》(How Not to Write a Novel),舉證說明寫小說不能犯的兩百個錯誤,一上市就擠上英國網路書店暢銷榜。

典型爛小說不可或缺的要素照書中說法有:情節荒誕,或喃喃不知所云;角色惹人生厭;充斥陳腔濫調以及作者偏見。「作家唯一要做的,就是讓讀者不斷翻頁。」情節優先,無論感性打動、知性訴求或走動作派,得讓讀者迫不及待要知道接下去怎麼了。冗贅的情節如良性腫瘤,一眼看穿後續發展又無寓義,割除也無傷。

「寫作首要目的是溝通,要讓讀者知道你想說什麼」。作家必須「弄清楚焦點何在,鎖定不放。不要寫了幾百頁還在兜圈子,也不要花幾百頁解釋為什麼要寫這些。不要開頭就直說書中人的生活方式,或過去哪些事改變了他們」。一流小說通常開場便是敏銳的主角遭遇棘手難題,隨情節進展,意外的事件帶來助力或阻力,「主角內心痛苦掙扎,仍勇往直前;雖然面對真相難免躊躇,但最後關頭出人意表地解決困局,回頭看恍然大悟,領會箇中的轉折與必然」。

沒人要的小說一定是:「大張旗鼓介紹主角,父母親友甚至寵物輪番上場,逐一特寫他們的行為性情。接下來一夥人以不同方式互動,通常在餐廳、酒吧和不同人家裡,細節交代得滴水不漏。」

作者建議,小說寫成先請好友過目,如果他們彼此熱烈討論,千萬別放棄出書念頭,哪怕屢寄屢退。不必擔心,亂槍打鳥多投幾家,同時寄給二、三十家書商也無妨。除非每個編輯和經紀人都批評有問題,否則有些人的意見不見得百分百正確,書還是可能大賣;前提必須是作品夠好,能獲得讀者青睞。「一鳴驚人的處女著多是出版公司編輯收到讀不下去的稿件,但故事好,作者年輕沒經驗,編輯索性出馬從頭改寫到尾。」

兩位作者同時指出,優秀作家都是一流讀者,特別忠告:「讀越多好作品,越有可能成為更好的作家。」文學經典讀不出興味,最好死了當作家的心,亨利‧詹姆士有言:「沒有一本好小說是出自膚淺的心靈。」

【2009/03/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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