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8 10:34 pm

 
十九世紀上半,隨著鋼琴製造越來越進步,不但鋼琴成為中產階級家中必備之物,鋼琴演奏家與鋼琴音樂出版也如雨後春筍,鋼琴成了時代文化的象徵。

除了少數偉大作曲家之外,那時鋼琴演奏家多半只是「會譜/編曲的鋼琴家」,而這類鋼琴演奏家,性質其實類似今日的流行歌手:他們到處演奏(各地開演唱會),音樂會幾乎都演奏自己的作品(唱自己的歌),而在獨奏會還沒出現前,音樂會多有其他音樂家甚至舞者負責串場(演唱會的特別來賓或是舞蹈場景)。而最受歡迎的橋段,就是開放現場觀眾「點歌」——倒不是考鋼琴家會彈多少曲子,而是鋼琴家應觀眾所提出的旋律,即興演奏華麗變奏(這反而像是爵士樂)。如此功夫,是當時演奏家的必備技能。蕭邦十九歲首次到維也納演奏,音樂會後的安可之一,就是以觀眾所提的歌劇詠嘆調作即席展技變奏。孟德爾頌非常討厭這種音樂會習俗,但他可有驚人的即興能力,無論多不情願,最後仍不免得應聽眾要求表演一番。

蕭邦和孟德爾頌都是大作曲家,能有如此能力,當然不令人意外。但那些作曲技術普通的鋼琴演奏家,又如何即興演奏呢?其實若仔細調查,就會發現這並沒有我們想像地困難。聽眾會提出的曲調,大概就是那麼幾首,頂多加上當紅的歌劇名曲。演奏者把「夏日最後的玫瑰」(那等同今日的「新不了情」或「甜蜜蜜」)或當下名曲在家先預演一遍,上台自然不用太過擔心。但殘酷,也有點難堪的,是所謂的「大眾名曲」,其和聲與曲調編排,多數根本大同小異。簡單說,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無敵四和弦」。若能掌握基本原理,熟悉一二首名曲,將該和聲行進掌握好,練些華麗琶音與炫目技巧搭配,最後其實是以一抵百,萬變不離其宗。  

若將場景移到今日,這也就是為何有那麼多流行歌曲,陷入抄襲嫌疑的原因。明確抄襲、不思創作,不但不可取,甚至違法,但殘酷難堪的事實,則是近兩百年過去,一般人對調性和聲的寫作仍然無甚長進。或者說,聽眾習慣愛聽的和聲編排,就是那麼幾種,也沒有什麼長進。許多不同歌曲卻有相同的和聲行進,甚至到最後連曲調都彼此相似,背後不見得是有意抄襲,而是才情有限又遷就俗眾的結果。

只是別忘了畢卡索(Picasso)的名言:「好的藝術家懂得抄(copy),偉大的藝術家則會偷(steal)。」無論怎麼「抄」,大家還是看得出原作為何;如何在「偷」之後轉成新作,讓人看不出原主,才是真正的高手。

【2010/08/0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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