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書籍檢查者,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觀念不同的家長、教育工作者或宗教團體等,他們發現某些書不合他們的理想或觀念,就會運用權力或發起組織的力量……


這成什麼體統!

二十幾年前在圖書館服務時,館方曾收到一位資深女作家的投書,說她在圖書館的書架上,看到一套《思無邪匯寶》,她頗不以為然──堂堂中央圖書館的書架上,竟然擺放著這種淫穢的書籍,殘害讀者的心靈,這成什麼體統!

《思無邪匯寶》是陳慶浩、王秋桂兩位著名學者主編的一套明清豔情小說的彙編和複刻叢書,算是經過國際漢學界跨國合作,歷經十數年蒐集整理才成書的,但只因其內容是古典情色小說,即使有著學術的包裝,即使是在讀者年齡都已限制在19歲以上的中央圖書館,還是有人反對公開陳列。

當時圖書館剛度過解嚴前警總經常有的檢查制度之箍索。之前,老是有公文來,說某本書內容挑惑民心,某本書傷風敗俗的,必須查禁;圖書館就得把書繳回主管機關或收起來。國外買來的英文書,封面上有"China"或"Mao"(毛澤東)等字眼的,也經常會扣留在海關的警總辦公室,我還得跑去警總,以公文宣示絕不公開陳列,才能領回。國內外文書代理書商來銷售的英文百科全書,裡面的"China"或「毛澤東」條目,更一定早就被塗黑。警備總部的官員或是古代以來官方的查禁圖書者,算是圖書館面對的第一種圖書檢查者(censor)。

解嚴後,沒有警總的查禁公文了,但圖書館卻有第二種書籍檢查者出現,像這位資深女作家一樣。這第二種書籍檢查者,當然沒有警總官員或歷代官方禁書那種有令人恐懼的威脅性,但他們多多少少也引起圖書館的困擾,因為圖書館要重新審視,這套書真的不適合公開陳列嗎?真的會腐化讀者心靈嗎?

第二種書籍檢查者當然不止是那位資深女作家,即使在民主的美國,各地仍有一些族群、團體、學校、社區等,因為宗教觀、道德觀、種族觀的不同,而認為圖書館(特別是學校或學童、青少年可以進入的公共圖書館)不應該擺放某些他們認為不該擺的書。所以第二種書籍檢查者,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觀念不同的家長、教育工作者或宗教團體等,他們發現某些書不合他們的理想或觀念,就會運用權力或發起組織的力量,要讓他們認為不妥的書籍撤離圖書館的書架或學校的閱讀書單裡。

《暮光之城》曾名列全美前十大最受爭議書

舉例來說,史蒂芬妮‧梅爾的《暮光之城》(Twilight)系列圖書,近年在美國或台灣,都是頗受青少年喜愛的暢銷書,改拍的電影也部部熱賣,但你知道嗎,在2009年,它可是名列全美前十大最受爭議的圖書之一。許多學生家長或教育界人士,批評這套書描述吸血鬼和人類的戀愛,相當變態,書中又有性和暴力的文字,對青少年不妥,而反對學校圖書館陳列這套書,或將它們列入推薦閱讀書單裡。如果我們看美國圖書館協會公布的去年十大備受爭議或挑戰的書單,就會發現許多曾經列入好書書單的《梅崗城故事》、《麥田捕手》、《姊姊的守護者》、《紫色姊妹花》、《巧克力戰爭》等,都在許多學校或社區圖書館遭到撤架,理由不是這些書有暴力或性意識的描述,就是有髒話或不妥字眼,對兒童或青少年不宜。

美國圖書館協會為了反對這些第二種書籍檢查者,還特別成立了一個「知識自由小組」(Office for Intellectual Freedom),並自1982年起,每年九月的最後一星期舉辦「被禁圖書周」(Banned Books Week)活動,為那些被以各種理由而強制撤出圖書館書架或學生參考書目的書籍發聲,以捍衛知識利用和書籍閱讀的自由。可惜,每當圖書館協會公布備受爭議的書單時,國內的報紙因不知緣由,光看標題,總以為這是美國圖書館協會認為應該查禁的書單,反而引來讀者認為這些書是不妥之書的誤會。

我如何使美國青少年墮落了?

除了圖書館,現在的作家,特別是兒童或青少年作家,對這類圖書檢查者也相當困擾。美國童書作家,以《我的瘋狂學校》(My Weird School Daze)系列兒童小說聞名的丹‧古特曼(Dan Gutman),最近便接到一封氣沖沖的學生家長的e-mail,指責他的《我的瘋狂學校》之一的兒童小說《從外星來的奎尼堤先生》(Mr. Granite Is From Another Planet)是帶壞小孩的書,不僅書中充斥「壞」字眼,小說開頭第一行:「我的名字叫A.J.,我恨學校。」(My name is A.J. and I hate School.)更是離經叛道;A.J.不僅調皮搗蛋,也恨一位女生,這樣開口、閉口都是差勁的「怨恨」思維的男孩,不但會毒化他孩子的心靈,也莫怪現在美國中學校園會刀光血影了。這位爸爸還說,許多老師和家長也有同感,他們發誓要向校長施壓,讓古特曼的書從學校的書架撤出,要不然,他寧可將孩子轉學到私立學校。

哇!好嚴重的指責。古特曼雖然回信向這位爸爸解釋,他的兒童小說只是以幽默和生動情節吸引孩子閱讀而已,至於書中的「恨」,如果平常我們說:「我恨猶太人」或「我恨愛斯基摩人」等等,是不妥當的,但小孩說:「我恨蘆筍!」「我恨星期一!」「我恨寒冷的天氣!」有何不可呢?而且,A.J.說他恨班上一位叫安琪拉的女同學,也是因為他被其他男同學取笑他暗戀安琪拉,小男生老羞成怒,不得不講出相反的話,這是青春期男生正常的現象呀!

解釋了半天,這位爸爸還是生氣的回覆:「你總不能在擁擠的戲院中喊著:『失火啦!』也不能販賣色情給孩子們的!這些都是會遭受天譴的行為!」

古特曼只好寫一篇〈我如何使美國青少年墮落了?〉(How I Corrupted America's Youth?')的文章,來為他的書做詳細的辯解,也宣示了他身為作家的責任。

他說他在書中第一行就寫A.J.恨學校,正是要吸引不喜歡上學的孩子,讀到這句,就想到:「A.J.跟我一樣呢!或許這本書跟一般只會說教的書不一樣!」這樣,孩子才會有同理心、有興趣讀下去。他認為,以正面的方式要孩子有道德觀,那主要應該是父母的責任;作家的責任,只是以不同的趣味方式,吸引兒童或青少年閱讀;如果以可愛的小天使,做什麼簡單的善良好事為內容,相信孩子會因為無聊而不樂於閱讀。人類的本性,總會覺得有衝突的發展比和諧一致的事情有趣多了,所以作家製造一些衝突(「恨」就是其中之一),來展現真實生活的一面。

古特曼在文章中也說:「在民主的美國,父母或許可以決定讓自己的子女該不該讀某本書,但如果要發動某項檢查制度將某本書從書架上取下來,而不顧其他不同家長和民眾的看法,這對作家的創作是不公平的!這些人相信他們的正義是每個人的標準,不止他們的小孩不應該看見某本書,其他小孩也都不能讀到這本書,那他們簡直是資訊獨裁者!」

古特曼在文章中雖然稱讚有些理性的圖書館能堅守知識自由的主張,但也憂心這些第二種書籍檢查者,在網路上已串連成一個論壇組織,經常在打擊他們的書籍內容,讓他們的創作熱情受到許多無謂的干擾。但他也開玩笑的說:「有些朋友認為,我的書被這些人查禁了,反而是一種幸運呢!」

因為更多的青少年更好奇的要看他的書了──這不就是人性嗎?

不過,對於圖書館員而言,我覺得,女劇作家露絲(Clare Booth Luce)說得最恰當:「檢查制度,要像慈善救濟,起於家庭,但不能像慈善救濟一樣發揚出去,而應該止於家庭即可!」

【2010/08/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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