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現代文明社會,要訂的契約繁多。租房子要契約,銀行開戶也要契約,上個網灌個電腦軟體,都先要你看個契約。最離譜的是,最近一個日本朋友要結婚,竟然也要打契約。

問他:「幹什麼啊?結婚要訂契約?從來沒聽說過!」沒想到他回答說:「嘿嘿,現在日本正在流行呀,就怕所『結』非人,所以事前訂好契約關係,免得到時後悔來不及!」

我要婚後每餐 至少三樣菜

什麼事情需要事前訂好契約?他說:「像我食量大,我要求結婚後每餐至少要有三樣菜」。結果女方說:「對不起,我不能天天這樣搞三菜一湯,星期天我要求要休息,所以至少有一天要外食」。

結果兩人談好,寫在一張契約本上,還慎重其事的畫押為證,並註明:「該契約以一年有效,一年到期後得以協商修正續約」。

到日本來生活了近廿年,多次參加日本人的結婚典禮,對日本人的婚姻關係觀察倒是看出一點心得。像早年,一九七九年時,有個名叫「佐田正志(Sadamasashi)」的歌手,作了一首叫做「關白宣言」的歌,一下子熱賣近三百萬張,全日本的結婚典禮上幾乎都要演奏這首曲子。

「關白」的意思就是丈夫,「宣言」當然就是要妻子遵守的信條啦。這首歌是這麼說的:

「你要嫁給我之前,我先要跟妳說個明白。這是非常嚴肅的事,妳要好好聽著。在我睡覺前,妳絕對不可就寢;在我起床後,妳絕對不能賴在床上。飯要好好做,平常要化妝,盡妳的努力就行,我不會在意……」

「孩子長大後,當我們都年華老去,妳絕對不能早我而去;即使是一天也好,絕對不准早我而去。我要妳拉著我的手,掉兩滴淚珠在我手上,我到時一定會說:因為妳的照料,我才有這麼美好的人生。相信我,我一定會這麼說…」

這首歌風行日本幾十年,被奉為結婚契約的圭臬。但因為是以「關白」(男性)為主的契約,在女權高漲的日本,已經不被社會認同,最近數年,相對的以女性為主的「婚姻契約」,卻逐漸在日本社會風行起來。

你敗家超過十萬 要我核准

比較中立的日本新新人類家庭,就會訂下這樣的契約:「超過十萬日圓以上的開銷,事前一定要先獲得許可」,這是愛亂花錢的年輕夫妻相互節制的一個機制。

在東京,一對在雜誌社上班的日本夫妻就規定,周末時,把兩人一個星期的收據都拿出來核對,然後記錄到各人的戶頭裡,目的是要掌握彼此的財務狀況。

兩人還規定好:家計要平等分攤,每個星期妻子想聽提琴演奏,丈夫想看足球賽,時間都要一樣長,並且要陪對方去。

如果新家庭是夫妻兩人都要工作,那麼家事的分攤就更加精細了。一對日本夫妻凡事都採取「兩分法」,譬如說:「究竟是要做早餐?或者是要照顧小孩?」、「要清掃地板?或者是要洗衣服?」,這種家庭就不會出現翹著二郎腿看報紙,任憑忙碌的妻子又要抱孩子,又要洗衣煮飯的情形了。

誰把床燈打開 代表要辦事

最近,市面上還出現一些專門教人如何寫「婚姻契約」的書,讓人看了不禁莞爾!例如,有關夫妻間要「辦」那檔子事,建議你最好事前有個「契約」,不可臨時起意,然後草草了事。這些契約建議,必須詳細列好「規則」。例如:要辦事「最好選擇在假日前」,免得上班時猛打瞌睡;也有契約規定:「誰把床頭燈打開,就暗示今晚要嘿咻」。契約上最好還要載明:「上床前要先洗完澡」、「一定要刷牙刷乾淨」等等。

其他的契約也相當有趣,例如:

‧男方體重不能超過女方廿公斤以上;女方體重不能和男方一樣,甚至超過男方。

‧男女雙方,絕不能對彼此家人口出惡言;兩人的家人必須每年至少訪問一次。

‧每天早上六點半上班時,女方必須和男方親嘴才能出門;晚上有宴會,一定要以簡訊連絡。

‧男女雙方如果一方有外遇時,外遇的一方要完全負擔房貸費用。

看看這樣的日本人家庭,倒也覺得滿有新鮮感,這股流行風潮也許馬上會傳到台灣。

準備結婚的年輕朋友,你是不是也打算準備訂立一個這種「結婚賣身契」?

【2005/06/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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