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聯邦法官今天裁定,數千萬名「淡菸」消費者可對香菸公司提出集體訴訟,控訴業者誤導消費者認為「淡菸」比較安全,索賠金額高達兩千億美元 (台幣6兆5850億元)天價。

標示「淡菸」的菸品自1970年代初期上市以來,任何曾經購買過此種菸品的人,都可成為這起集體訴訟的原告,人數可能多達六千萬人,使本案成為原告人數最多、求償金額最大的集體訴訟。本案預定明年1月22日開審。

紐約布魯克林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溫斯坦,針對2004年一起訴訟做出裁決,該案指控菲利浦摩里斯公司、雷諾茲公司等業者,雖然明知「淡菸」的致癌風險和普通香菸沒有差別,卻利用消費者對普通香菸的疑慮,故意以「淡菸風險較低」宣傳手法促銷「淡菸」。

原告律師郝斯佛表示,專家證人的研究報告認為,這起集體訴訟的潛在原告中,有九成以上是基於健康考量,而在過去30年來購買「淡菸」。原告指控業者以「淡菸」名詞誤導消費者,多賺1200億到2000億美元,求償相同金額。但訴訟是根據「非法營利與貪汙組織法」提出,若勝訴,賠償金額可能變三倍,創6000億美元天價。

「淡菸」集體訴訟消息傳出,美國香菸業者股價大跌。業者已表示,將上訴撤銷本案。

【2006/09/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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