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條街,短短的,百來步的距離吧。

百來步走不完,那再走上百來步,也就是盡頭了。

短短的這條街,一頭是中山南路,另一頭,公園路。

那時候,二二八紀念公園還叫新公園,圍牆尚未拆去,每在午夜逼臨,會有廣播響起,先是嗤嗤嚓嚓幾個雜音,然後,是男聲還是女聲呢我怎麼就忘了,但我記住了說的是,各位遊客,本園即將關閉,請各位遊客提前離園,離去時請不要忘記隨身攜帶的行李。男生也好女生也好,如是者重複了兩次。

一時之間,人影子一隻隻,自湖心亭、椰子樹底、灌木叢裡、露天舞台前長椅子上,影影幢幢,除去偽裝術似地現身,有人返家,有人續攤,去Funky去Jump飲酒跳舞,或是漢士、成吉思漢窩一晚。也有些人,形單影隻的,兩兩相伴的,或三五成群,遭咻咻驅趕的鳥雀一般,出其東門,橫越公園路,旋即落腳在不遠處的短街,一個個坐上面街一堵胖墩墩的矮牆頭。

街叫常德街,一側築有高牆,牆後是台北賓館,另一側,台大醫院西址院區那幢後文藝復興式建築,儘管天光下富麗莊嚴,夜的陰影底,朱顏殘褪,紋飾化做瘢痕,卻有美人遲暮的蒼涼,少見人朝它靠近。

醫院前隔著車道是一座花圃,種著櫻樹、麵包樹,似乎還有夜合花、金露花,和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灌木,一逕瘦瘦的,像在對挺拔的大王椰子示弱以表示臣服,只有一棵老榕樹盤踞一隅,老臣在哉,虯結的樹幹爬滿了草蕨。春天時,窄仄的草地上盛開通泉草的粉紫色小花,間或幾朵蒲公英,輝映著街燈,黃澄澄、油亮亮的。

花圃四圍是車道、人行道與矮牆,圈成一個莫比烏斯環,夜遊神繞著它踅啊踅,踅啊踅,像倉鼠跑滾輪,沒有個休止。也有人開車,緩緩繞行,遇上熟識或看對眼的,才搖下車窗寒暄,或說幾句試探的話。偶爾便有人傳來耳語,說在車上的是那個誰誰誰。這個誰誰誰,通常是社會名流,富二代,或二線男星,他們的臉孔明確對應上一個名字、一個職業、一個身分。

在這裡,我們是我們自己,我們也不是我們自己,街有街名,樹有樹名,人卻沒有人名。當然啦,每個人都有個暱稱、小名、外號,但沒人輕易洩漏自己身分證上的那一個。初進圈子,不懂這個「規矩」,連名帶姓交代了,老馬噗哧一笑,啐我一聲:誰要你說這個?

也有渴望交出姓名像渴望交出自己的時候,一如貓的袒露腹肚,信任交換信任,祕密交換祕密。拿名字換一個名字,拿欲望換一回酣暢,而拿愛換來的,卻多是一臉帶著歉意的微微笑:你很好,可是,可是我現在不想談戀愛。其實他說的是,你不是我的菜。

多數時候我叫小島,或是阿飛,另一些時候我叫Vincent,我解釋,島是三島由紀夫的島,飛是《阿飛正傳》的飛,Vincent是Vincent van Gogh的Vincent。我愛的作家,我愛的電影,我愛的畫家,但我是誰?

聚會時,難免提起不在場的朋友,說著說著,有點狐疑了,這個,比如說吧,你說的這個Vincent原來不是他說的那個Vincent啊,倒是有點像一個叫做阿飛的人,至於阿飛,又怎麼有些小島的影子呢?幾個人遞送著關鍵字,拼拼湊湊,以至於在外人眼中,圈裡人多像懷藏著祕密,做著假面的告白。

早五十年,荷塔.穆勒《呼吸鞦韆》裡,少年在公園廝混,像根接力棒似地,輪流在燕子、耳朵、絲線、黃鶯、帽子、兔子、貓、海鷗、珍珠……手裡轉著。我們過著雙重生活,被褫奪了身分,遭自己的名字流放。

流放「黑街」,這是常德街的別稱,又有人叫它漢諾瓦街。

黑街倒也不黑,月亮高懸中天,那個雲那個霧啊,都像在襯托它的皎潔。

最黑的一段黑歷史,應該要算1997、7月30當天午夜,兩輛警車閃爍著警示燈開進莫比烏斯環,六、七個警察,或便衣,或正裝、荷槍,一一盤查數十名夜行之子,有些人被強制帶回了警局,資料輸入電腦,拍照建檔,當成現行犯似地,經群起抗議才作罷。當晚我不在現場,是以耳語傳播的方式得知這個消息,壓低了音量的語氣裡帶著恐懼、驚惶、委屈與憤怒。這些感受,自舊世紀走來的我輩中人,多不陌生。

遭逮捕的人被釋放前,警方烙下狠話:「回去告訴你們的朋友,十二點以前可以到公園,十二點以後,就回家去。」同性戀是一種網羅,巫術的權勢、撒旦的詭計,「我們就是要用臨檢,讓常德街杜絕,沒有人敢去。」「這一次不拍照,下次如果再抓到,就採取更嚴厲的手段,」以斷開魂結、斷開鎖鏈,斷開一切的牽連,燒毀,燒毀。(註)

看準了同志的怯於現身,對各種同志聚會場所的頻繁臨檢,是白色恐怖的一脈相承,儘管1997,距離解嚴已經十年。

又為什麼是漢諾瓦呢?初聽到時也沒追問,就這樣順理成章記下了,待心裡有了疑惑,怎麼不叫卡斯楚街、克里斯多福街?卻不知找誰問去,難道是濫觴於那部叫做《漢諾瓦街》的電影?

不不不,是因為波士頓有條同志街就叫漢諾瓦,終於有人這樣告訴我。我上網找了地圖,波士頓的漢諾瓦街長長的,像候鳥準備越冬,遷徙的航線,倒是倫敦漢諾瓦街,擲一小石之遠,也是條短街。

《漢諾瓦街》一開場,巴士站前大排長龍,有個女的插了隊,一個男的看不慣,故意去排在她前頭。車子來了,女的一個箭步往前,卻讓這個男的給捷足先登。這時女的摀著肚子唉唉喊痛,男的看見,以為傷了胎氣,便奔下車來關心,才發覺自己受騙了,頓時心生一計,裝成了個瘸子一拐一擺地過街……最後是兩人一同去喝了茶,發展出一場禁斷之戀。

公園裡的邂逅與搭訕,沒有這些個奶油蛋糕上小裝飾式的有趣細節。我們逡巡,我們打量,我們試探,看對眼的互換眼中的輝煌燈火,沒有意思的,漠視,閃躲,迴避,對方還不死心地駐足、凝視?則斷然轉身離去。就這樣過了一個又一個徒勞的夜。

常常,我倚著池畔欄杆,張望月亮自露天音樂台後方升起,緩緩地,慢慢地,直看著它高掛椰子樹梢。欲望是一頭養在心底的獸,一發起瘋來,直可以將人撕咬得血肉模糊。我餵牠以清冷的月光試圖安撫,也真有找到片刻寧靜的時候。

常德街的「生態」與公園略不相同,來到這裡的,多半熟識,或公園裡初見面,卻拿不定主意接下來到哪兒去,至於孤獨的人,將在常德街繼續孤獨。這裡不是個認識人的好地方,我就不記得曾在此結識了誰。

倒是記住了一張臉孔,多年後仍常想起他。

他總在午夜出現,冬裡穿一件皮夾克,手插牛仔褲口袋,腳踩馬汀大夫鞋,不斷地不斷地一圈繞過一圈。然後,消失了一段時間,再度現身時似乎黯淡許多,一樣的皮夾克,一樣的牛仔褲、馬汀大夫鞋,但臉部線條鬆弛了,眼裡不再有凝練的光。又過了一陣子,兩三年或三五年後吧,既濕且熱的台北夏夜,他還是套著那件皮夾克,微微包覆不住浮腫的身體,腳步遲滯,茫然失神,彷彿真有一種叫做靈魂或是精神的東西被偷走了。

青春,總是不夠長。呃,不,我犯了個佛洛伊德式的口誤,我要說的是──春天,冬過渡到夏的灰色地帶似的,總也不夠長,通泉草花開了謝了,蒲公英花開了,也謝了,果實逐日成熟,結出白色絨球,等著有一天夜風颳起,一顆顆種籽乘風飛颺,在街燈下旋啊轉啊舞動著,然後,就要遠行了。●

註:本段交錯引用常德街口述歷史,與反同牧師郭美江的布道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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