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一只Gucci皮包,她為它被驅下飛機!
七月初的香港機場,即將起飛往東京的國泰航班上,照例廣播了請乘客將手提行李放置座位下。經濟艙裏一位年約三十相貌不俗的鍾姓女士,未聽從指示放好手中皮包,她跟空服員解釋:彎腰低頭取用不方便。空服員建議放上頭行李架,女士說太高;空服員說需要隨時可以替她拿下,女士仍然堅持,雙方爭論不下;空服員於是通過機長廣播:請乘客放好隨身行李,以免耽誤航機啟飛。
女士未從,空服員在勸阻無效之下,電召保安警察,警察登機要求該女士自行下機,女士辯說以往搭機都不曾被要求如此做,堅持不下機,不久上來數名軍裝人員要求女士下機,如果不從將採取拘捕行動。女士於是帶著她的Gucci皮包與同行伙伴一起下了飛機。全體乘客鼓掌歡送,間夾粗言穢語;飛機在延誤一小時多後終於起飛,該女士隨後由航空公司安排搭其它班機赴日。
事後該女士上網貼文謂:不知航空公司規矩不同,空服員太過份,她已正式向航空公司提出告訴。航空公司將案件交由警方處理,至今未發表任何評論。女士也抱怨現場香港男士未有人出面伸援。也許當時如果出現一個體貼男子在她耳邊細語:乖乖甜心!就委屈一下下你的寶貝Guuci,飛機上了航道就可以重回懷抱啦!說不定可以平息一場無謂紛爭。
此番事件,幸虧無人將過程記錄下來貼上網頁,否則又要演練一則「巴士阿叔」的姐妹篇。有人說:這是惡人先告狀,這樣不明事理的女人,如果在英國或美國,早就被控告妨礙飛行安全條例,可以因此被要求賠償因延遲起飛造成的損失;網上還有人建議:讓所有乘客向該女士提出誤時賠償,看她如何消受?
集體的航空飛行,其實是個沒有個人自由的有限空間,坐飛機就得守規矩,這是常識;但機上經常可見類似爭執,總有乘客不願聽從指示,或者自我定位太高,不肯屈就一點;權宜之計,不如就坐頭等艙或商務艙,那裏起碼多些空間,多些自由,一個皮包就不需要這樣緊抱在懷裏,或者塞進窄小的座位下彎腰折背。
鍾女懷裏的包是個Gucci Jolicoeur,大中小三個尺碼,大的約有34cm×15×25,價值約港幣五千;若僅因個人意願而執意違反安全條例,實非理知之舉,因小失大,誤己誤人,非常不值;或者,包裏不成有什麼稀世珍寶?還是只為戀物至這番田地?
報章雜誌經常可見一則全頁的手裱廣告:一個艷麗風華的嬌貴女子,手上帶著義大利Breil裱,旁邊貼著眼神豔羨癡迷的紳士美男,女人仰頸抬頭不可一世的說:Don’t touch myBreil!
男人果真會欣賞這樣的拜物女神?那樣的驕氣與勢利實在是一種醜惡與無知,但在品牌被人們奉為信仰、受人膜拜的名利社會,人們需要通過品牌來顯示自己身份,班機上的女人,不就是一副:Don’t touch my Gucci的樣板?
在此之前,Breil用的廣告詞是:You can take everything but my Breil,套用在泰航機上女士的例子就是:你們可以拿走一切除了我的Gucci;他們真的就讓她抱著Gucci趕她下飛機!真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