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編輯的酒書「微醺」,在近日出版了。友人要我在書上留言,我順手寫下了「青春大醉、中年微醺、入老淺酌,最後與酒相忘於江湖」。不經意寫下了這段話,反而忽然覺得自己寫下了自己的人生三偈,說的不只是自己與酒的關係,而是和人生的關聯。

年輕時,不懂人生,也不懂酒。知道的酒不太多,經歷的人事也不夠,卻特別容易無端生事,一點點感情起伏,都成了狂欲縱酒藉口,青春大口喝清涼啤酒,在不同顏色象徵不同情緒的雞尾酒中浮沉,不怕醉眼矇矓,有一回在香港蘭桂坊的加洲酒館喝得大醉,出來後風吹蹲在路邊大吐,多年後在王家衛電影中才看到自己當年吐酒的淒涼地點。

啤酒如青春散文,雞尾酒像少年羅曼史;這些日後才知一點都不複雜的酒,當初卻以為承載著許多沉重的心事。早年在台北「天才」、「天琴廳」、「馬倫巴」喝悲傷瑪格麗特、自由古巴、分手琴湯尼的往日,如今都成了輕盈的肥皂泡泡般如夢似幻,閃爍著青春的稚氣和純真,那些發光的泡泡偶而還會在心底飄飄重現,尤其在喝完酒的夜裡。

在青春大醉與中年微醺之間,還有段醉與醺之間擺渡的日子。那時,開始喝起威士忌,威士忌於我如哲學,容易令我陷入沉思。那時常上的酒館,「躲貓貓」、「長廊」,都不是在人擠人的深夜時光,一個人獨坐酒館、獨飲杯中酒、獨自思索,成了我最喜歡的酒館時光,當年養出的習慣,也重現在今日的書房中,我在書房中依然只飲威士忌。

我從來不獨飲葡萄酒,一定要在餐桌上,而且菜一定要好,也要配得對,否則葡萄酒就不好喝了。葡萄酒於我,代表歡愉的時光,葡萄酒的本質與悲傷、沉默、思緒、心事不合,葡萄酒是酒神戴奧尼索斯的享樂主義,是為了歌頌生命而存在。喝葡萄酒至微醺酣然時分,是不會回想起陳年舊帳的,往往只會隨著體內酒蟲飛翔微笑,全然活在當下。中年暢飲葡萄酒,才發現人長大後,牽掛的事反而少了,人生也可以簡簡單單以酒為歡。

有人對酒會情有獨鍾,喝紅不喝白,喝葡萄酒不喝威士忌,不喝高粱,不喝茴香酒,不喝花草酒等等。但我是無酒不歡的,而且覺得每一種酒都有自己的酒天使,天使當然是越多越好,站在不同的酒人肩膀上,躲在不同的酒館中,飄盪在不同的城市上空。

旅行世界各地的我,往往發現不同的城市地方,都會出現最能代表當地情調的酒,如普羅旺斯的茴香酒、布達佩斯的托卡伊、京都的吟釀、紹興的女兒紅、加勒比海的蘭姆酒、墨西哥市的龍舌蘭,這些或溫潤、或強勁、或濃烈、或纏綿的酒,都用一種細聲低語的方式傾訴城市的傳奇身世。中年酒至微醺的我,無端生感慨時,往往不再只限於自己的塵封私密,而是動情於周遭的城市情境與異國人事。

喝酒要珍惜地緣,在當地飲當地酒,最能喝出真滋味;往往同樣的酒飄洋過海帶回台北,卻喪失了原味。譬如在墨西哥龍舌蘭酒館辛辣下口的龍舌蘭,在台北喝來卻少了點魔幻。布達佩斯繁華似夢的托卡伊,在台北也喝不出那種夢醒時分的滄桑。

中年微醺甚好,和世界的關係,可以親熱,卻又可以保持一種距離,就像旅行者一般,品酒的美學與生活,原來就是把酒當成旅行。

寫了一本微醺的酒書,以為這樣的狀態可以一直延續下去。最近看陰陽師的安倍晴明與源博雅鎮日淺酌,也發現自己其實早有了中年臨老心境,每每淺酌不到微醺,就會淡然而止。酒館還沒打烊,我卻要回家睡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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