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卜正民
譯者:黃中憲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09/03/27
內容介紹
在某幅畫中,一名荷蘭軍官彎身靠向一名大笑的女孩。另一幅畫中,有個女人在窗邊秤銀子的重量。又一幅畫中,水果從瓷碗中滿出,掉在土耳其地毯上。維梅爾的畫作,以其美麗和神秘叫人看後久久難忘,但那些以高明手法呈現的場景,其背後有著什麼故事?一如卜正民教授在《維梅爾的帽子》中所闡明的,這些看似溫馨小品的畫作,其實開啟了歷史之門,通過那些門,可一探過去一個快速擴張的世界。
那軍官頭上的時髦帽子,以海狸毛皮製成,海狸毛皮則是歐洲探險家在美洲以武器從原住民那裡所換來。海狸毛皮反過來又為那些想找出通往中國之新路線的水手,提供了航行探險經費。而在中國,歐洲人將以採自秘魯的白銀,購買數以千計在當時荷蘭繪畫裡頻頻出現的瓷器。
卜正民探明那個成長快速的貿易網,將海狸毛皮、土耳其地毯、或中國瓷碗帶進台夫特某個客廳的貿易網。走訪荷蘭的法國人笛卡兒,稱荷蘭的碼頭,「貨物無奇不有」。《維梅爾的帽子》正告訴我們那些貨物多麼無奇不有,以及欲取得那些貨物的強烈欲望,如何以任何人所無法想像的程度,徹底改造世界。此書讓我們對維梅爾的畫和那些畫所描繪的時代,都有了嶄新而深廣的理解。
新書內容搶先看:
維梅爾想必有幾頂帽子。雖然沒有文獻提及,但是維梅爾那一代有他那種身分地位的荷蘭人出現在公開場合,絕不會光著一顆頭的。看看〈台夫特一景〉前景處的人,不管是男是女,人人都戴著帽子或包著頭巾。窮漢湊和著戴的寬邊帽名叫klapmuts,較有錢的男子為了向人炫耀,戴上〈軍官與面帶笑容的女子〉(Officer and Laughing Girl,圖二)中的那種帽子。看到那位軍官在屋裡還戴著他那頂時髦的大帽子,根本不必大驚小怪。維梅爾筆下只有正在工作的男子沒戴帽子:音樂老師或科學家。追求女性的男人,絕對戴著帽子上場。男人進屋或向女人致意時要脫帽的習俗(今日已少有人記得的習俗),在當時還沒有。只有在君王面前,溫文有禮的歐洲男子才會脫下帽子,然而荷蘭人自豪毋須向任何君王鞠躬致意,鄙視那些奉行這規矩的人,因此荷蘭人時時戴著帽子。維梅爾在兩幅畫中將自己畫進畫裡,而那兩幅畫裡,他都戴著帽子。在〈老鴇〉(The Procuress)中,他屈居樂師這個小角色,戴著幾乎垂到一邊肩膀的華麗貝雷帽(譯按:扁圓的無簷帽)。十年後,在〈畫藝〉(The Art of Painting)中,他戴了更小得多的黑色貝雷帽,而即使在那時候,那都是這位藝術家有別於他人的獨特標記。
維梅爾還有其他社會角色要扮演,因此需要符合那些角色身分的服裝。他在台夫特民兵組織裡當「射手」,享受這職務帶來紳士般的身分地位,但沒有證據顯示他懂得如何使用火槍。維梅爾死後,妻子卡塔莉娜.博爾涅斯擬出他身後財產清單,以作為她申請破產的依據,清單中有一柄長矛,胸鎧、頭盔各一具,但沒有槍和軍服。從當時描繪著軍服荷蘭紳士的許多肖像畫來看,他需要一頂和〈軍官與面帶笑容的女子〉中那位軍官所戴一模一樣的氣派毛氈帽。若戴貝雷帽,會被人視為輕慢,而鐵頭盔戴起來不舒服,只有作戰時穿。身為民兵,代表擁有特定的社會地位,且必須穿著得體,以免有失身分,因此,維梅爾想必擁有一頂像〈軍官與面帶笑容的女子〉中所見的那種帽子。
那頂帽子將會是我們在這幅畫中所要開啟的門,但我們在此先花點時間想一想這幅畫作本身。我們看到什麼?一身鮮紅外衣、打扮炫麗、身形超乎正常比例(維梅爾所愛用的視覺變形手法效果)的軍官,在向美麗的年輕女子(我猜是以卡塔莉娜為模特兒畫成)示愛。畫中場景或許看似在表現非常個別的行為,但其實不折不扣展現了他作此畫那個時代的社會風氣,因為它以當時近乎稀鬆平常的場景,呈現了一六五○年代末講究儀禮的荷蘭社會裡,年輕男女追求異性時奉行的新規則。
在這幅畫中的那頂帽子,有著通往更廣闊天地的通道。走到通道盡頭,我們會來到一六○九年七月三十日早上尚普蘭湖(Lake Champlain)邊,今日叫克朗波因特(Crown Point)鎮的地方。
一六四九、一六五○年之交那個挨餓的冬天,驚嘆於歷史的大網將那個不為人知的地方與十七世紀出現的全球貿易、征服網綁在一塊。
尚普蘭的火繩槍將是這場襲擊勝敗的關鍵,也將是打破許多原住民部族之間原就岌岌可危之均勢,讓法國得以一手重組該地區經濟的石頭。一六○九年,火繩槍還是相當新的發明。雖然歐洲人發明了火繩槍,但火器並非源自歐洲;最早製造火藥並利用火藥發射火焰、發射投擲物的乃是中國人。但歐洲的鐵匠展現高明本事,將中國人的火炮按比例縮小,造出便於攜帶而又可靠的火器。arquebus(火繩槍)一詞,意為「鉤子槍」,因槍口處鑄上一個鉤子而得名。火繩槍笨重,不容易拿穩、也射不太準。鉤子讓槍手得以將火繩槍掛在攜帶式三角架下,穩定槍身以便射擊。另一個穩住火繩槍身的辦法,乃是將槍管擱在叉架上,立起的叉架和槍手水平視線一般高。十七世紀之初,槍炮匠已開始製造更輕而可省去這些配件的火繩槍。荷蘭槍炮匠把槍減輕到四點五公斤,相當不可思議。尚普蘭所帶去的那把槍就是這種較輕型的槍,不是荷蘭所製,而是法國製,不需鉤子或支架這些累贅就能瞄準。
歐洲諸國之間的競爭,推動了火繩槍的發展,而火繩槍則使所有的歐洲人在面對世界上其他地區的民族時占了優勢。沒有這項武器,西班牙人不可能征服墨西哥和秘魯,至少在傳染病開始肆虐,大肆摧殘當地居民之前是如此。這項科技優勢使西班牙人得以奴役被征服者,逼迫他們在南美大陸安地斯山脈的銀礦場工作,進而從那些礦場採得大量的貴金屬,支付在印度、中國的批發市場大量進貨的開銷。南美的白銀重組了世界經濟,使歐洲、中國以前此未有的方式串連在一塊,而如此的神奇效應乃是在槍口威脅下所促成的。
北美原住民文化那時還不知道如何加工金屬,但很快就懂得如何使用火器,且透過貿易取得火器。尚普蘭曾試圖阻止槍枝流入原住民手中,心知那將削弱他的軍事優勢。他之所以能打贏一六○九年尚普蘭湖邊的那場仗,乃是因為還沒有槍枝落入莫霍克人手中。其他歐洲商人則沒這麼提防。英格蘭人拿槍換毛皮,但只跟與他們友好的原住民部族交換。以新阿姆斯特丹(今天的紐約市)為據點做買賣的荷蘭人,則沒那麼注重是敵是友,賣火繩槍不拘對象。原住民商人很快就知道槍的價值,於是要求歐洲人以槍交換他們的貨物。大量的槍因此流入內陸,很快就輾轉流到歐洲人所掌控不到的地方。荷蘭人最後才理解到,他們賣給盟友的火繩槍,最終落入敵人的手裡,於是宣布凡是將槍賣給原住民的歐洲人,一律處死。不幸的是,這道命令下得至少遲了十年。
在那場戰役中,尚普蘭的火繩槍還發揮了另一個作用。事情發生在戰事結束後的隔一天。話說戰敗的代價,就是得接受活祭。活祭不能在作戰地點舉行。阿爾貢昆人和休倫人這時深入莫霍克人地盤,深怕敵人以更大的兵力迅速反撲。第一場勝利的奇襲效果,不可能再得;他們必須離開。但他們不想放掉抓到的莫霍克戰士。年輕男子是寶貴資產,不該浪費掉。有些男俘虜會被帶回部落,如果可能的話,還會融入俘虜他們的部族之中。但至少要有一個得用來獻祭。他們割斷俘虜的腿筋,使他們行動不便,然後綁住手臂,把他們押上獨木舟,以最快速度往北划。到了那天太陽下山時,他們已划了將近四十公里,已經到了可以舉行活祭的距離。那是重大的儀式,要通宵舉行。
十五世紀之前,歐洲製帽匠用的是歐洲的海狸毛皮,供應製造帽子所需的毛氈材料,但因為過度捕捉,使海狸數量減少了十之八九,而北歐開墾野地又拔除牠們的天然棲地。然後毛皮貿易轉移到北方的斯堪地納維亞,但過度捕捉又使斯堪地納維亞的海狸滅絕,海狸毛皮帽的生產隨之斷絕。
到了十六世紀,製帽匠不得不用綿羊毛製作毛氈。羊毛氈不是理想的製帽材料,因為毛質較粗,且沒有海狸毛那種可如茅草屋頂般覆蓋的天然特性。毛氈製造者可加進兔毛,以協助促成這種覆頂效果,但成品仍不如海狸帽結實。碰到下雨,羊毛氈往往吸水而不排水,一旦變濕,馬上就會變形。羊毛也因為顏色灰撲撲而不討喜。羊毛可予以染色,但毛氈匠所用的天然染料,固著不牢,特別是碰到下雨時。羊毛氈也沒有海狸毛皮那種強度和柔韌。荷蘭窮人的標準帽子klapmuts,就是用羊毛氈製成,因此會下垂。
十六世紀末,出現海狸毛皮的兩個新來源。第一個是西伯利亞。俄羅斯的設陷阱捕獸者進入西伯利亞,尋找更理想的獵捕地點,但陸路運送遙遠,而荷蘭人雖試圖掌控波羅的海貿易,以確保毛皮穩定輸入歐洲,但俄羅斯貨源不穩定。另一個新闢的來源是加拿大,開闢的時間約略相同。在聖羅倫斯河注入大西洋處的北美東海岸捕漁的歐洲人,發現東部林地裡海狸眾多,且原住民的設陷阱捕獸者樂於高價賣出海狸毛皮。
加拿大的海狸毛皮於一五八○年代開始小量出現在歐洲市場,隨後需求暴增。海狸帽重新大為流行。這個時尚首先在商人圈流行,但又過了幾十年,就擴延到宮廷、軍方的上層人士。不久,凡是講究派頭的人,都必然有頂海狸帽。一六一○年代,海狸帽的價格漲到羊毛氈帽的十倍之高,使帽子市場一分為二,一種是買得起海狸帽的人,另一種是買不起的人(價格分割的效應之一,乃是出現活絡的二手市場,供應那些買不起新海狸帽而又不想將就klapmuts帽的顧客需求。歐洲諸國政府擔心蝨子帶原的疾病散播,嚴密規範二手帽的市場)。
買得起海狸帽的人競相比派頭、比身分,製作海狸帽的商人競奪市場占有率,使製帽匠競相製作出更為稀奇古怪的帽子,以領先競爭對手。海狸帽開始講究顏色和表面絨毛的細微差異,這場時尚熱潮持久不墜。帽頂抬高、壓低,變窄、變寬,拱起、下陷。帽簷於一六一○年代時開始變寬,隨時尚而翻起或垂下,但整體趨勢是愈來愈大。帽子加上彩色帽帶,以標榜真正的時髦,帽帶上則嵌入酷炫的裝飾。〈軍官與面帶笑容的女子〉中那位軍官,在帽帶上嵌入什麼裝飾,我們看不出來,但他的帽子乃是當時最時髦的男用毛帽——這種時尚也正步入尾聲,約十年內就會消失。
加拿大供應的海狸毛皮刺激了帽子的需求,進而推高帽子價格和毛氈販子的利潤。對當時正欲在聖羅倫斯河谷建立第一批小殖民地的法國人而言,價格、利潤的飆升是一大利多,因為這給了他們意想不到的收入來源,可藉以支應勘察、殖民的開銷。在巴黎值一里弗赫(Livre,譯按:法國舊貨幣,相當於一磅白銀)的商品,運到北美洲換海狸毛皮,再運回巴黎,價值升為兩百里弗赫。這一買賣也使原住民和歐洲人的關係更為緊密。早年,原住民的設阱捕獸者認為,他們在占貿易夥伴的便宜。「拿海狸來做什麼都很好用,」某位蒙塔涅族設阱捕獸者暗笑著對一位法國傳教士說。「它可以用來製茶壺、輕便斧、劍、小刀、麵包;簡而言之,做什麼都可以。」他認為買他毛皮的歐洲人,特別是新英格蘭地區的英格蘭人很好騙。「英格蘭人沒腦筋,拿二十把像這樣的小刀跟我們換一張海狸毛皮。」法國人付的價碼稍低於英格蘭人。在原住民經濟裡,海狸皮的價值遠沒有歐洲人所付的那麼高。雙方都認為對方吃了虧,而在某個方面來看,雙方的看法也都沒錯,這樁買賣因此得以如此興旺。
對尚普蘭而言,一六○九年是毛皮貿易關鍵的一年。按照規定,他的商業集團所享有的十年壟斷期在前一年就要到期,而巴黎的製帽公司極力主張結束壟斷,好讓價格下降。尚普蘭極力反對,擔心沒有壟斷權之後,他的計畫將因資金短缺而無以為繼。壟斷期滿之前,他懇請國王亨利延長期限。請求獲准,但只延長一年。因此,一六○九年時,海狸毛皮市場全面開放。競爭對手立即搶進,使海狸毛皮價格下滑了六成。尚普蘭唯一的希望,就是利用個人與原住民的友好關係,在沒有競爭對手涉足的更上游處做買賣。為不讓休倫市場落入對手之手,尚普蘭拿義子(他晚婚,膝下無子)交換奧夏斯特甘,以示雙方友好,永無異心。因此,失去國王給的壟斷權,反倒促使尚普蘭更往北美大陸深處探索。
尚普蘭往西推進,除了尋找毛皮,還為了找別的東西:中國。他向亨利解釋為何需要繼續擁有壟斷權時指出,他不只想造福他的生意夥伴。他買下毛皮,乃是為了支應更重要活動所需的開銷,而那個更重要的活動就是「找出不受北方冰山干擾或酷熱區熱氣折磨的通往中國的通道。目前,我們的海員前往中國時要經過那酷熱區兩次,回程又要經過兩次,艱苦、危險難以置信。」對尚普蘭而言,毛皮在巴黎得維持高價,才能從中賺取高額利潤,支付前往中國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