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離婚?」我凝視著她,而她脂粉未施,看起來很清秀,「給我個理由。」

她聽到我劈頭就問她理由,似乎有點愣住。「離婚要什麼理由?」

「我可能又得幫這個人整理離婚原因了。」我心中暗自嘆了一口氣問道,「你跟他結婚多久

?為什麼要結婚?」

「我跟他結婚一年左右,我們是因為有了孩子才結婚的。」

「這麼短的時間,不過才一年,為什麼想離婚?」我問。

「就不合。」很簡短的三個字。

「不合不能當做離婚的原因。」我說,「他沒有家庭暴力?沒有。他沒有通姦?沒有。所以真的只是不合?」

她點點頭。

「那麼,這可能會落到民法1052條第2項的規定,也就是我們學理上所說的『破綻主義』。所謂破綻主義,是指夫妻間的關係已經有破綻,而且這種破綻一般人都不能忍受。」我看著她,「你們之間,有這麼嚴重嗎?」

「什麼情況叫做嚴重?先生抽煙?打麻將?跟朋友去喝酒?」她問,眼睛突然亮了起來。

「應該這麼說,你一說出口就會有很多人『哇』一聲,認為不離婚簡直沒天理的理由,才稱得上是破綻主義。」我說,「例如十年不做愛、十年不洗澡之類的理由,但絕對不是先生不戒煙、偶爾喝兩杯你也有意見的這種破綻。」

「他倒是沒有這麼嚴重的缺點。」她說,「就是個性不合而已。」

「那你們就繼續相處看看,說不定會有新發現。」我說。

「來不及了。我已經帶著小孩搬出來三個月了。」她冷靜的說。

「你不能單方面搬出來!」我說,「你這樣可能會有『遺棄對方在繼續狀態』下的問題。現在反而是你有錯了。」

「我已經沒辦法跟他繼續生活下去了,我只能搬出來!」她憤怒的說。

「好吧。」我聳聳肩,「你還是沒告訴我,為什麼你想離婚。這樣好了,你舉出三個例子,三個讓我聽起來很生氣的例子就好,我就幫你想辦法。」

她想了很久,當她在思考的時候,我深深的嘆了一口氣。「想不出來?」

「這往往是生活中的瑣事,很難想。」她說,「婚姻就是被這些生活中的瑣事消磨殆盡!」

「我可以理解。不過就是不愛了,不愛的時候,牙刷擺錯位置都可以當做離婚的理由。但是你還是沒給我三個例子。」我緊追不捨。

「好。」她深呼吸一口,「他開車會滑手機,怎麼講都不聽。」

我搖搖頭,「那麼我可能會被你離婚一萬次。第二個例子呢!」

她被我搶白以後,愣了一下,「他對我家裡人不尊重。」

「他對他家裡人是不是也不太尊重?」我問。

她露出驚訝的表情,「你怎麼知道?」

「我猜的。」我輕描淡寫的說。「第三個例子?」

「他每次都要我叫他起床,還會賴床。因為他必須送孩子去保母家以後,再送我去上班,所以我常常上班遲到。」她說。

「好的。滑手機這件事情,我覺得你可以跟他說,如果你愛我,請注意我的安全,不要滑手機。犯滿三次以後,直接堅定的跟他說,請停車,我要下車,保證一定嚇到他。至於不尊重你家人,我猜他應該是一個大而化之的人,所以不太重視禮貌,這個多念幾次就好。真改不了的話,只要是平等對待雙方家庭,倒也沒什麼。最後,他如果真的起不了床,你可以選擇不叫他,自己去上班,不需要他帶孩子去保母家,你可以自己搭計程車去。報告完畢!」我一口氣說完,「整件事情在我看來,終究就是你沒認清自己已經是孩子的媽、人家的老婆,如此而已。」

她看起來很不服氣,但是沒有辦法反駁。

「我問你,你為什麼要跟他發生性關係?」我突然轉變話題。

「啊?」她突然語塞,「當然是因為喜歡他。」

「那你喜歡他什麼?」我問。

「他『看起來』很負責任,是個好人。」她不忘強調「看起來」三個字。

「喔?」我笑笑,「那你懷孕的時候,明知道只跟他在一起三個月而已,為什麼不把孩子拿掉?」

她又遲疑了一下才回答,「因為我覺得他『應該』是個適合結婚的對象吧?」還是不忘強調「應該」兩個字。「結婚以後才知道,他根本不是這樣的人!」

「可是,我問你,難道你沒有缺點嗎?」我問。

「我當然有。」她反應倒是很快。

「那我再問你,他有沒有唸過你的缺點?例如化妝太慢、餵孩子母奶的方式不對、太過囉唆會指揮他開車、不會煮菜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缺點?」我問。

「沒有,他沒唸過我。」她很乾脆的說。「你怎麼知道我有這些缺點?」

「對嘛!可見他真的是大而化之的人,你也就不要逼死他了。」我避而不談她的疑惑,但是心裡想,大部分的男人不就是念這些嗎?

「可是,我回娘家三個月,他竟然從沒來看過我們!」她開始激動,「他怎麼可以這樣?」

「那你又怎麼可以這樣?是你把孩子帶走,你家男人說不定覺得很沒面子,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說,「當然,說不定他現在有小三,開心得很。」

「他敢!?」她脫口而出。

「好吧,你要不要試試看,把你當初在結婚前,認為他有的優點寫下來?」我試著說服他,「說不定你回頭想想,其實他沒有這麼糟?」

她搖頭,「我要離婚,我真的受不了他。」說完眼淚就掉了下來。

「問題是,他現在不願意離婚,而你要是提出離婚的訴訟,法官可能也不會同意。我就這麼說好了,我連訴狀都寫不出來,你是要我寫什麼理由?」我問。

「你們律師一定有辦法的。」她說。

我舉雙手投降,「我沒辦法。你連支點都不給我,我沒辦法舉起整個世界。」

「啊?」她大概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好,我給你一次機會。你去找他談,看他願不願意來找我,如果願意,我幫你們兩個瞭解一下狀況,要離婚,我寫協議書;不離婚,請手牽手回家一起跨年。」

她總算點點頭,願意接受我的建議。

「婚姻不都是這樣子的,但婚姻也都是這樣子的。」我對她說了最後這句話。

希望她真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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