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一群霹靂舞明星組成的GhettOriginals在卡文克萊的贊助下,巡迴全國演出,團員包括最早的霹靂男孩K-Swift(本名 Kenny Gabbert)與Crazy Legs(本名Richie Colon)。當他們出現在演唱會舞台、學校或者購物中心的卡文克萊專櫃前,這些上了年紀的男人(團員中還有幾個女人)以他們在遙遠年代時自創的舞步震驚觀眾,那個年代,貝殼頭愛迪達球鞋11與Lee牌直筒牛仔褲正流行。

我在東村的P.S.122看過他們表演,後來又在哈林區的市立學院與洛杉磯的比利佛山購物中心看過他們,每一次都將我帶回霹靂舞者在時代廣場表演月球漫步的年代。當時,舞廳裡如果沒有年輕孩子表演頭轉動作12,那簡直是遜斃了。儘管如此,霹靂舞倒不是可以完美嵌入所有人的懷舊回憶裡。

那是因為霹靂舞者是嘻哈文化的最忠實信仰者,也是最嚴厲的批評者。霹靂舞這種表現形式在短短幾年內誕生、備受頌揚、進而被流行文化機器剝削而後棄之如敝屣。八0年代,霹靂舞不是唯一的嘻哈舞步,那時你可以跳Freak、Smurf、Patty Duke,甚至Wop,它們全是簡單有趣的社交舞。但是霹靂舞不一樣,它是特技奇觀、危險,骨子裡深藏相互競技的信念。饒舌歌手有唱片合約,只需用話語誓言他們對嘻哈文化的效忠,但是霹靂舞者以頭碰地旋轉,在“It`s Just Begun”的音樂聲中連跳二十年,只能偶爾搞到服裝代言、少量曝光與極低的報償。

霹靂舞與塗鴉一樣,也有兩個階段完全不同的歷史。霹靂舞史的第一個階段是在七0年代初,與狄斯可年代同期。當時的霹靂舞只是數個風格的組合與調整,包括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13的滑行與曳足而行、Don Cornelius主持的全國性電視節目Soul Train中的舞步、麥可.傑克森一九七四年暢銷曲“Dancin` Machine”中的機械人舞步,還有功夫電影裡的掃腿與旋踢──全是紐約黑人想像力的產物。

根據舊派者的說法(我將在後面討論饒舌音樂時,再解釋何謂新派與舊派),最早的霹靂舞者是街頭混幫派的孩子,跳的是戰鬥舞,取名El Dorado、Sasa、Mr. Rock、Nigger Twins,絕大多數是非洲裔美國人。對他們而言,霹靂舞只是當時的一種跳舞方式,而非生活型態的表現。在非洲裔美國人圈中,霹靂舞風潮來了又去,如果不是波多黎各裔年輕孩子對霹靂舞近乎宗教執著的熱情,它早就被人遺忘了。

最早的霹靂舞團Starchild La Rock的成員Trac 2在《饒舌篇章》(Rap Pages)一書中回憶霹靂舞的兩個階段:

你知道早期軋饒舌歌的百分之九十是非洲裔美國人,最早的霹靂男孩也多是黑人,但是他們多半把跳霹靂舞當作階段、流行。我這麼說的原因是我們出來跳霹靂舞時,他們的表情是「嘿,霹靂舞已經完了」,因為西班牙裔孩子開始跳霹靂舞。對這些黑人來說,霹靂舞「風潮」在七0年代中期就已經結束,他們的興趣轉向別的方向?──寫作、塗鴉、做DJ。但我們依然拉住觀眾。西班牙裔孩子永遠在場中跳舞。當波多黎各裔的Charles Chase開始出來做DJ,對我們真是一大鼓舞,因為現在我們有一個拉丁美洲裔的DJ做我們的代表。我不管黑人孩子怎麼說,現在我們有了一個自己的DJ,我們要用波多黎各方式跳舞。

西班牙裔孩子讓霹靂舞變成競技。本著傳統悠久的都會幫派文化,霹靂舞團(breaking crew)挑戰其他團舞者到運動場、某個街角,或者地鐵月台碰頭軋舞。他們帶著大塊紙板或油布(沒有槍或刀),圍成一個圓圈,兩人一組捉對軋舞,對方做什麼動作,你就做什麼動作,直到一方敗下陣來為止。霹靂舞和籃球一樣,是團隊運動,也仰賴個別成員的技術。它是高度風格化的戰鬥,充滿李小龍式的功夫動作與其他武術儀式。帽舌反扣的造型雖然是做旋轉動作的務實考量,但也表現出當時霹靂文化裡漫流的對抗態度。「閃手大師」(Grandmaster Flash)記得:「當霹靂舞者打算做一些接觸動作,譬如飛踢或者在地板動作騷擾對手時,就會將帽子反扣,好像在說;『我不是和你軋舞,而是要傷害你。』」

一九八四年,美國公共電視推出記錄片「風格戰爭」(Style Wars),而後好萊塢推出三部電影「街頭舞士」(Beat Street)、「霹靂舞」(Breakin`)、「霹靂舞續集:電子波卡洛」(Breakin` 2: Electric Boogaloo)14,讓霹靂舞風潮達到巔峰。此外,霹靂舞者也出現在各式的音樂錄影帶中,包括節奏藍調紅伶Gladys Knight的“Save the Overtime(For Me)”,還有藝術放克樂團Talking Heads的“Once in a Lifetime”。

但是霹靂舞最持久的貢獻是西班牙裔舞者對嘻哈音樂發展的衝擊。Jimmy Castor的“It`s Just Begun”、Incredible Bongo Band的“Apache”、Herman Kelly的“Dance to the Drummer`s Beat”絕非憑空成為嘻哈的經典歌曲。DJ播放(甚至有時是發掘)它們,卻是霹靂舞者為它們品質背書。是霹靂舞者的品味、認定某些歌曲配得上霹靂舞、不斷在舞池裡要求DJ播放,才影響了那些嘻哈的早期先鋒DJ與MC 。

搞音樂

一九九二年,我為了一篇Source雜誌的封面故事專訪,和「非洲邦巴塔」(Afrika Bambaataa,又名Afrika Bambaataa Aasim)、「酷哈洛克」(Kool Herc,本名Clive Campbell)及「閃手大師」對談。「非洲邦巴塔」帶了一群「祖魯國」(Zulu Nation)15學員,部分人是來提供精神支持,其餘的只是頻頻打斷訪談,搞得我怒火中燒。「非洲邦巴塔」身材魁梧、面露沉思、威嚴;接受訪問時,他很少露出笑容,不管你是否聲明「不列入記錄」,他都很少透露私人細節。他對這些事情滿懷戒心,以致他的本名比瑞士祕密戶頭的帳號還難搞到手。但是他關心的話題(如碎拍節奏作品、「祖魯國」、世界和平),則口若懸河、暢所欲言。

「酷哈洛克」和妹妹一起前來,是她說服「酷哈洛克」勉強接受訪問的。即便對最死忠的嘻哈迷而言,「酷哈洛克」都像是神話而非真人。他的表演錄音帶極罕見,八0年代後,他更少表演。在此次訪問前,他的最後一次重要曝光是在「街頭舞士」演個小角色,再來就是一九九四年在Terminator X的個人專輯說點唸白。如果說「非洲邦巴塔」是選擇性警戒,「酷哈洛克」則是對嘻哈過往歷史侃侃而談,對現今場景則無話可說,只表示他對「黑街饒舌樂」(gangster rap)失望至極。

「閃手大師」則獨自前來,是三人中最和藹可親、開誠佈公者,或許因為他的事業最成功。訪談中,「非洲邦巴塔」與「酷哈洛克」偶爾會聯手修理「閃手大師」。譬如究竟誰才是摩擦唱片(scratch)16的祖師爺,這個議題便引起一陣緊張。雖然剛開始大家認為「閃手大師」是第一個摩擦唱片的人,現在多數人則認為Grand Wizard Theodore(一度是「閃手大師」的助理)才是率先使用此項技術者,「閃手大師」只是將它發揚光大而已。

伴隨三位傳奇人物相處逐漸融洽後,緊張氣氛沉澱,對話展開,性格差異的銳角變軟了,因為他們實在有許多共同點,大約在福特總統與卡特總統時代,這三人共同創建了嘻哈音樂的聲音面貌。

「酷哈洛克」出生於牙買加,對祖國的音響團風格非常熟悉,他不是在公園或狄斯可播放熱門歌曲,而是蒐羅不知名的唱片,將歌曲中的樂器獨奏加長,直到聽起來像張全新的唱片。「酷哈洛克」玩的不是狄斯可打碟,而是他所謂的「鼓奏式」打碟(break spinning)。「酷哈洛克」在布朗區的Club Hevalo、Executive Club和公園表演時,將Bongo Band的“Apache”與“Bongo Rock”、Jimmy Castor的“It`s Just Begun”、詹姆斯.布朗的“Sex Machine”與“Give It Up or Turn It Loose”、Baby Huey and the Babysitter的“Listen to Me”﹑Mandrill的“Fencewalk”,以及Average White Band的“Pick Up the Pieces”這些歌曲的鼓奏與打擊部分拆解加長,創造了嘻哈音樂的獨特聲音,建立了自己的名聲。

很重要的,「酷哈洛克」還聘請了「可樂拉搖滾」(Coke La Rock)擔任MC,來介紹與評論他的選曲,使演出內容更強。「可樂拉搖滾」的唸白方式不像今日的饒舌歌手,而是接近牙買加音響團的「吐司」風格,或者像黑人DJ在節目裡吹噓某張唱片。儘管如此,「可樂拉搖滾」最喜歡的幾句炒熱舞會氣氛的口號如「耶,搖下去,耶,不要停」﹑「跟著我的話陶然」或「你們全跟著節拍搖」,後來都成為饒舌用語。有些舊派嘻哈迷堅稱「可樂拉搖滾」是第一個嘻哈饒舌者。我不確定,但他顯然夠稱得上是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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